打击金融黑灰产,“共治”比“识别”更难
金融行业“代理维权”黑灰产的治理与讨论由来已久,对于近期收到的两份相关文件,分别为《中国银行业应对“代理维权”灰产识别标准(征求意见稿)》 和《中国银行业应对“代理维权”灰产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也有不少机构表示已经提交了意见反馈。
小周多方了解发现,除了期待上述两份意见稿的正式文件尽快发布,业内更普遍指出目前仍存的两大难点:
其一,是如何精准识别。
要知道,在两份文件正式下发之前,业内对“代理维权”灰产的认定没有标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往往容易增加合规及法律成本。因此,业内普遍对这两份文件的正式下发,有着“亟待落实”的期望。
其二,比精准识别更难的,是后续行业如何共建治理机制。
目前,“代理维权”黑灰产多是有组织、批量化的行为,但金融行业却尚未形成“共治”机制,因此金融机构应对黑灰产往往都是单打独斗,即便能与警方联合,投入的人力及资源成本往往与治理成果不匹配。
因此,这两份意见稿的下发,以及后续如何落实共治,将持续成为今年行业的关注点。
Part 1
有标准,识别更精准
“其实对于很多科技能力强的机构来说,从技术上要做到精准识别并不难,难的是之前行业对黑灰产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定义。”有业内人士对小周表示。
而近两年,“停息停催”、“挂账停息”、“合作减免债务”、“债务优化”、“代理维权”、“代理投诉”等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逃债商业模式横行,各式碰瓷金融机构的做法居然还形成了一套套操作指南,一套套完善的方法论。
甚至,恶意逃债黑灰产猖厥到利用违规手段帮债务人减免理应偿还的债务后,居然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发庆功喜报。
金融灰产之所以长期难以界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相关从业人员或团体此前通常披着多层马甲,包括律师律所、财务顾问、咨询公司。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其实早有行动,北京、湖南、辽宁、广东、山西等多个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司法机关,早在两年前就相继发布了防范金融领域代理投诉风险的通知。
在政策的鼓励下,开展消保宣传教育是多家金融机构一直在做的事情,总结起来就是针对金融灰产总结提炼其执业特点与识别技巧,指导消费者有效识别。
自去年开始,围绕黑灰产展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宣传教育也在金融行业内积极推进,内部重要性也在一直提升。
显然,从上述两份意见稿的内容来看,都是从根源上“对症下药”,解决“逃废债务”“修复征信”“全额免息”等宣传幌子所利用的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长期以来并没有统一标准的金融灰产的“灰”,第一次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共治”机制该如何落地
虽然,针对黑灰产的识别、定义标准已在路上,但让业内更关注的下一步是:如何治理?尤其是行业如何实现“共治”?
《中国银行业应对“代理维权”灰产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及,要系统化推进投诉举报实名制建设,要积极共建行业防范机制。
而这两者,恰好是行业讨论已久但一直尚未解决的工作难点。
小周从两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人士处也印证了这一点:他们提交的反馈意见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就是呼吁共建行业合作治理机制。
当然,也有不少机构从去年开始就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在积极呼吁这一点。比如,多家金融机构牵头成立的国内首个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AIF。但联盟只是一方面,行业依然缺乏真正实现“信息共享”的治理机制。
此外,业内关注度较高的,是如何落实投诉实名制。在业内看来,金融机构需要很高的成本来应对这些有预谋、有组织、高频率的恶意投诉。如果能推行实名制,应对金融灰产的效率会高很多。
目前,《中国银行业应对“代理维权”灰产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要通过科技化数字化手段严格核实投诉举报人身份。对于投诉举报人身份存疑的,会员单位应加强手续验证,包括但不限于人脸或视频核身、线下面对面核实、手机号码三要素核验等;对于确定代理的,会员单位应核验消费者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证实确为消费者本人签署的授权书等。
如果实名制与共治都能落地,2024年,将会是金融行业有效打击“代理维权”黑灰产取得历史性进步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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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布的两份相关文件,分别为《中国银行业应对“代理维权”灰产识别标准(征求意见稿)》 和《中国银行业应对“代理维权”灰产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有不少机构已经提交了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