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金融科技发展新型消费金融 | 观点

太辉研究沈建光、朱太辉2024-01-02 14:17 数字金融
202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消费持续恢复,第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94.8%,拉动GDP增长4.6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202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消费持续恢复,第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94.8%,拉动GDP增长4.6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但消费整体恢复的背后,不同城市、不同人群、不同渠道、不同品类消费的恢复并不均衡,金融支持消费增长还面临着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财政补贴和金融支持、消费场景和信贷服务循环不畅的制约。

利用金融科技发展新型消费金融,跳出“从金融看金融支持消费”的思路,通过整合金融、财政、企业的三方合力,实现场景、技术与信贷的融合发展,有助于更快地推动消费全面恢复。

01 

消费恢复背后出现结构性分化

从推动消费持续恢复的角度来看,以下四大结构性变化值得高度关注。

线下渠道消费增速反转高于线上渠道。疫情以来,消费线上化数字化趋势加快。基于国家统计局数据的测算显示,2023年1-9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4%,网上商品和服务总额占比达到31.63%,均创历年同期新高。

但进入三季度后,线上消费出现分化,9月社会零售总额中的商品零售同比增速回升至4.6%、服务消费中的餐饮收入同比增速在15%左右的高位逐渐企稳,但线上商品消费和线上服务消费同比增速自4月份以来仍在持续下滑,其中9月线上商品零售增速已降至4.3%,低于社会零售总额1.2个百分点。这表明,疫情放开后,线下消费增速的反弹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线上消费的回流。

低线城市与高线城市消费增速分化加大。疫情后,农村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居民消费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前三季度的水平(82.8%)与疫情前的2019年(83.2%)基本持平;但城市居民消费倾向持续下滑,从2019年的66.3%下滑到2023年前三季度的61.7%。

与此相应的是,2023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9.0%,高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速近1个百分点。从消费大数据来看,2023年以来低线城市(四五六线城市)消费增速持续高于高线城市(一二三线城市)消费增速,且高低线城市的增速差较2021、2022年明显加大。

“低年龄低消费、高年龄高消费”分化。受房地产、互联网、消费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经营压力持续较大等因素影响,我国整体调查失业率虽然回落至5%的较低水平,但青年就业压力依然高企。

与此相应的是,相对于就业稳定、收入稳定的中高年龄段群体而言,青年群体消费增速更低,第三季度一些地方甚至跌入了负增长,出现了“低年龄低消费、高年龄高消费”分化的情况。

从消费大数据来看,第三季度16-25周岁、26-35周岁人群的消费增速,明显低于36-45周岁、46-55周岁人群的消费增速。不同年龄群体的消费增速分化表明,结构性失业、收入下滑对青年人群消费恢复的制约更大。

新型品类消费增速明显高于传统品类。随着绿色环保、健康生活理念不断普及,以及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持续推进,居民绿色健康型、数字智能型消费需求相对于传统消费更加旺盛。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和销量均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33.8%和37.5%;从互联网消费行业看,线上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的活跃用户和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代表新技术、新设计、新体验的新品消费增速不断走高。

从消费大数据看,2023年京东11.11首周,手机通讯、电脑办公、数码产品、家电家具等品类中新品消费增速明显高于传统品,其中游戏笔记本电脑、折叠屏手机等3C数码新品、超薄平嵌冰箱和新风空调等家电家居新品的增长超过了3倍。从全国看,尽管健康、技术类新品消费增速明显高于传统品类,但由于规模还相对较小,对整体消费恢复的支撑还有限。

02 

金融支持消费发展面临三大制约

为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政策层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消费的信贷支持。但在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居民结构性失业较高、财政消费刺激有限、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金融促消费还面临一些现实的约束。

一是企业生产-居民消费循环不畅,消费金融供给缺乏需求配合。受工业品价格回升、营收利润率提高等因素带动,第三季度以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累计同比降幅不断收窄,8月、9月当月同比连续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1-9月装备制造业企业的累计利润同比转正,但消费制造业的累计利润同比还在负增长。

与此相应,测算表明,9月终端居民消费规模距离疫情前趋势水平仍存在15%以上的缺口,全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仍处于历史低位,疫情后的“疤痕效应”尚未消退,预防性储蓄仍在增加。1-9月居民储蓄存款净增14.4万亿元,同比多增1.2万亿元,而新增贷款规模在减少。10月份的数据表明,需求不足对企业生产的制约仍然非常明显,10月制造业PMI重回收缩区间(49.5%),其中反映市场需求不足的企业比重升至59.9%(9月为58.7%)。企业生产-居民消费循环不畅,导致消费金融发力存在“推绳子效应”。

二是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缺乏联动,消费金融支持风控压力较大。进入三季度后,相关部门连续发布提振汽车、电子产品、家居、文化旅游等领域消费的政策,其中都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但在居民收入下降、房地产持续颓势的情况下,居民消费需求不足,导致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供给缺乏需求对接。而在财政支持方面,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同比3.9%,低于年初预计支出增速5.6%,同时财政支出的重点还是扩大投资,加上地方政府债务压力上升,在缺乏全国财政统筹支持的情况下,各地2023年消费券发行规模明显减少。在有效消费需求不足的背景下,加上贷款利率持续下降,金融机构扩大消费信贷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防控压力。

2023年前三季度,42家上市银行大部分的净息差都在下降,其中16家上市银行下降至1.7%以下,不少银行净息差接近甚至低于三季度末商业银行整体的不良贷款率1.61%。金融机构按照传统模式继续加大消费信贷支持,未来面临较大的风险防控压力。

三是消费场景-信贷服务融合不足,线上数字消费金融渗透下降。疫情后,中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快速上升,根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的数据,2023年三季度末已高达63.8%。在居民部门杠杆率高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压力高企的背景下,消费信贷支持消费增长的核心是要与消费场景结合,确保资金流向可控、未来可偿还。

但受互联网消费增速放缓、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增速明显放缓。艾瑞咨询的测算表明,2022年中国互联网消费信贷放款规模为21万亿元、信贷余额为6.2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4.3%和7.2%,创下历史新低,且放款增速首次低于余额增速,2022年狭义消费信贷渗透率(除房贷之外的消费信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虽然上升至31.8%,但上升速度明显放缓,且上升贡献主要来自社会零售总额的下降(0.2%),而非消费信贷的上升。

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消费贷款余额的增速低于扣除信用卡以外的狭义消费信贷余额增速,2022年线上消费信贷渗透率(互联网消费信贷余额/房贷和信用卡之外的消费信贷余额)首次出现下降,从2021年的接近70%下降至67.6%。

03 

利用金融科技畅通供需循环的建议

不管是从从单月同比还是四年平均增速来看,相对于疫情前社会零售8%左右的同比增速,当前消费距离回归正常趋势还有较大差距。为了更好地释放数字消费金融对消费全面恢复的推动作用,建议从以下方面综合发力,推动数字新型消费金融快速发展。

一是金融消费信贷与政府消费补贴相结合,消费金融线上线下融合释放放大器效应。从改善就业、提高收入来提振消费,是一个长期过程,短期内推动消费恢复,还需要财政、金融、企业协同发力刺激消费, 扭转政府、企业、居民三个部门支出下降的相互交织和恶性循环。现有的促消费政策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消费补贴,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支持,但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较大,能实施的消费补贴力度太小,且没有与消费信贷实现协同,促消费效果有限。

建议中央财政加大促消费力度,一方面,尽快落实对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提升教育、医疗等领域保障性投入,改善特定人群消费基础;另一方面,与地方政府共同发放消费补贴,特别是对有助于加快消费升级的智能绿色家电等新型消费补贴。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共同发放消费券,与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保险担保对接,形成“消费财政补贴+消费信贷支持+保险风险分担”的协同发力模式。这一模式既可以缓解地方政府支出压力,又能推进金融机构消费信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最终放大财政促消费的乘数效应。

二是同步推进供应链金融与消费金融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生产与居民消费的联动。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快速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彼此依存度越来越强、不同产业链交织更加复杂、供应链对于市场需求变化反应更加敏捷。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科技,借助生态多方力量,打通底层数据,提供包括供应链金融、支付科技以及消费金融高度融合的B端、C端金融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

一方面通过数字消费金融支持创造终端居民消费需求,同步解决企业商品销售和需求不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数字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缓解企业生产的融资困境和资金压力,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提供全链路、端到端的金融服务。原银保监会非银部的测算表明,引入消费金融产品后,借款人消费金额提升16%~30%,合作商户销售额提升约40%。基于供应链金融科技推动To B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与To C的消费金融服务对接,真正实现了“以需求牵引供给、供给促进需求”,长期有助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整体效率,短期有助于缓解当前“企业生产—居民消费”循环不畅的问题。

三是积极促进信用赊销、消费助贷业务发展,实现消费信贷与消费场景的融合发展。2023年8月,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等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促进信用消费发展。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提供消费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利率和费用水平;另一方面,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向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一些企业已经推出“信用赊销”服务)、减免押金等新型信用消费服务。

此外,我国金融科技监管“金融的归金融、科技的归外包、数据的归征信”的框架已经成型,大型平台企业金融业务问题整改已经完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从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监管。建议在上述监管框架下,继续发挥互联网助贷推动场景、技术赋能消费信贷发展的优势,更好地提升消费信贷的定价与风控能力。商贸企业信用赊销、金融机构自营消费信贷、多方合作消费助贷的协同发展,有助于推动消费信用、消费信贷与消费场景的融合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消费信贷降成本、防风险、提效率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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