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支付大额罚单!汇付支付、融宝支付合计被罚没3600余万元,多名责任人被罚
近日,人民银行官网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汇付支付)因违反机构管理规定等9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91.502553万元,罚款3172.37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处罚信息显示,汇付支付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时任汇付支付聚合支付业务负责人钟某波,对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时任汇付支付总裁穆某洁,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4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1.5万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并在北京、深圳、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注册资本两亿元,为汇付天下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处罚信息中穆某洁即穆海洁,为汇付天下执行董事兼总裁。
另一条处罚信息显示,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下称融宝支付)因违反账户管理、商户管理规、清算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六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56万元,罚款322万元,合计被罚没361.56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同时,时任融宝支付销售总监任某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警告,并罚款6.5万元;时任融宝支付常务副经理瞿某杰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0.5万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经营业务为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其控股股东为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张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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