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注意,金融消保新法今日起施行!
近年来,消保工作不仅是金融机构重点构建的工作机制建设之一,也是监管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2022年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法规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法规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仅仅包括银行和保险机构,还包括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理财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八项基本权益+双罚制
自2015年以来监管相继出台了多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从《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到《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都体现了监管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更加细致,共8章,56条细则。进一步对金融消费者权利的管理边界和内容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
《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尊重权和财产信息安全权。以及机构及管理人员违规的处罚也更加有法可依。
在监督管理方面,本法采用双罚机制,针对情节轻重制定相关措施,包括谈话、整改;通报以及罚款方面的多项惩戒措施。
金融消保罚单大增
近年来,银行等金融机构吃到的罚单中,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罚单明显增多,而且央行直接发出的居多。
2022年12月,招商银行收到央行开出的3423.5万的大额罚单,涉及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也因存在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消费者接受金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了136.15万。
虚假宣传同样遭到央行处罚,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被罚446.5万元,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实际承担的义务低于在营销宣传活动中通过广告、资料或者说明等形式对金融消费者所承诺的标准,以及未经金融消费者明示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信息等。
消费金融公司中,2022年初,招联消费金融因8项违法违规被罚290万,违规包括营销存在夸大、误导;收取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不规范和消费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
早在2020年,银保监会消保局就曾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其中包括来了招联金融4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晋商消费金融也曾因消保问题被监管点名,2022年6月份晋商消费金融因存在“未按规定公布投诉流程、投诉电话,未按规定告知投诉人投诉处理相关决定,未按规定保留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相关证明资料”三处消保违规被银保监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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