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融产品作出虚假宣传等九宗罪,江苏银行被罚没近800万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了一批处罚信息,其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因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9项违法行为,央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元,罚款773.6万元。
通报显示,江苏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同时,江苏银行还有4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门新彦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账户支付团队团队经理,对江苏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5万元。杨巨人和杨天德分别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与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江苏银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均被罚款3.5万元。徐劲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对江苏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近期,江苏银行披露的业绩快报,2022年实现营收705.70亿元,同比增长1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94亿元,同比增长29.45%。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29804.03亿元,同比增长13.80%。
报告期末,实现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逾期率和关注率较上年末“四降”,其中,不良贷款率0.94%,较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上市七年来逐年下降;拨备覆盖率362.07%,较上年末提升54.35个百分点,上市七年来逐年提升。(WEMONEY研究室 姜林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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