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银行增资超百亿冲刺IPO,自营个贷风控“漏洞百出”

新经济IPOIPO君2022-10-19 14:46 数字金融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中国裁判文书此前发布的数篇裁判文书显示,桂林银行2019-2020年期间发放的数笔贷款逾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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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贷款新规下,桂林银行互联网联合贷款规模大幅下降。与此同时,桂林银行此前发放的自营贷款频频发生严重逾期。在这种背景下,桂林银行还有信心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吗?能在2025年前顺利提交上市申请吗?

10月14日,桂林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9月末,桂林银行顺利完成第七轮增资扩股,募资规模达101.61亿元,接近此前六轮募集资金总和。

今年5月底,证监会正式出具《关于核准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该行定向发行不超过50亿股,批复有效期12个月。9月中旬,桂林银行披露配股公告显示,此次配股以该次发行股权登记日(9月24日)的该行股本总数50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1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为2.5元/股。

同时,发布会提到,桂林银行此轮增资是为加速培育上市奠定良好基础。据了解,该行已经正式启动上市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驻场开展上市前期尽调整改等工作。

此外,桂林银行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1亿股股权转让项目基本信息中也提及,桂林银行被列入广西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库,且股权确权比例超90%,并已完成前期资本储备补充工作,有望于2025年前提交上市申报材料。

桂林银行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8.94亿,同比增长9.88%;净利润13.2亿,同比增长10.45%。截止6月末,该行合并总资产4810.19亿,发放贷款2748.47亿,吸收存款3291.09亿,不良贷款金额36.84亿,不良贷款率为1.5%。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桂林银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3.79亿元、69.38亿元及833.02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0.83亿元、10.10亿元及12.31亿元,整体均呈现连年增长的态势。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82%、11.69%及11.78%,符合监管10.5%以上标准;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72%、1.70%及1.66%,连续三年呈现微降趋势。

不过,桂林银行的盈利能力并不达标, 资产利润率与监管标准≥0.6%相差甚远,资本利润率也与监管标准≥11%相差甚远。

图片(截自桂林银行2021年度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桂林银行成立于1997 年,前身为在桂林市城市信用合作社,2010 年经原银监会批准更为现名。桂林银行初始设立时股本为1亿元。经多次增资扩股,截至2021 年末,桂林银行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0 亿元,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桂林交投、中广核资本和桂林市财政局,持股比例分别为19.99%、10.00%和7.31%,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00%。

2021年,桂林银行通过深化供应链金融创新拉动对公业务增长,小微及民营企业信贷投放仍保持较快增长,同时继续通过与第三方合作以及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模 式推动零售业务增长,存贷款业务规模均进一步提升。

中诚信国际发布的评级报告显示,2021年,桂林银行按照监管要求继续调整出资比例和客户范围,优化风控模型并提高客户准入标准,互联网联合贷款规模持续下降,年末余额为52.62 亿元,较年初下降39.88%。

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2021 年末该行个人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4.10%至729.90 亿元,占总贷款的29.69%;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按揭贷款分别同比增长21.74% 和39.44%,占个贷的38.04%和32.66%;其他消费贷款(含信用卡透支)较年初下降11.13%,占个贷的29.30%。

2020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20万元。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

受监管政策影响,桂林银行开始压降互联网贷款规模。根据中诚信国际评级报告显示,2019末至2022年3月末,桂林银行个人贷款余额虽在增长,但个人贷款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却在持续降低,由最高时候的32.38%降至目前的28.01%。

图片(截自中诚信国际评级报告)

注:桂林银行2021年度报告披露,截至报告期末,该行个人贷款及垫款余额为550.46亿元,这与中诚信国际披露的截至2021年末,桂林银行个人贷款余额729.90 亿元,两个数据相差179.44亿元。

据开甲财经此前报道,桂林银行曾是蚂蚁借呗、京东金融,以及微众银行的合作资金方之一。与此同时,桂林银行还与美团合作推出“美团点评联名信用卡”。

例如,今年9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莫某维、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告桂林银行与原告商诚小贷合作开展“借呗”联合贷款。本案二原告作为共同债权人,与被告在线订立了13份贷款合同,共向被告发放贷款149500.00元;被告贷款后未按约归还贷款本息,至二原告起诉时被告尚欠二原告贷款本金97964.50元,及按合同约定应付而未付的利息、罚息及复利等。

作为支付宝的铁杆用户,小编花呗总计额度(含信用购)2.6万元,信用贷(原借呗)额度只有1万元。作为对比,上述裁判文书中的一审被告,在借呗累计借款14.95万元,至二原告起诉时尚欠二原告近9.80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等立法原则和精神,要区别对待金融借贷和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和利率标准,金融借贷的利率要低于民间借贷。因此,对于被上诉人请求上诉人自2020年8月20日起偿还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部分的利息(包括复利、罚息),本院不予支持。

另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桂林银行”,选择裁判年份2022年,有大量桂林银行美团点评信用卡的相关民事判决书。

虽然桂林银行与第三方开展的互联网贷款存在逾期,但桂林银行开展的自营贷款逾期更为严重。例如,8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23篇有关桂林银行的金融借款裁判文书,其中前四篇显示,桂林银行发放的人贷款均严重逾期。

2020年4月21日,被告李某向通过桂林银行手机APP从原告桂林银行提取借款179000元;截至2022年2月23日,被告尚欠原告贷款本金159820.77元及利息102.21元、罚息8782.59元。据此计算,该笔借款的本金偿还比例为10.71%。

2020年5月1日,被告陈某某向通过桂林银行手机APP从原告桂林银行提取借款253000元;截至2022年2月23日,被告尚欠原告贷款本金本金222999.86元及利息573.27元、罚息18881.07元。据此计算,该笔借款的本金偿还比例为11.86%。

2020年6月2日,被告杨某某向通过桂林银行手机APP从原告桂林银行提取借款14600元;截至2022年2月23日,被告尚欠原告贷款本金12726.36元及利息44.81元、罚息1001.26元。据此计算,该笔借款的本金偿还比例为12.83%。

2020年4月18日,被告董某某向通过桂林银行手机APP从原告桂林银行提取借款100000元;截止2022年2月23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贷款本金97843.73元及利息0.00元、罚息8332.69元。据此计算,该笔借款的本金偿还比例为2.16%。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中国裁判文书此前发布的数篇裁判文书显示,桂林银行2019-2020年期间发放的数笔贷款逾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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