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成被执行人 被法院判决支付客户理赔款29634元
日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执行标的为29634元。
01
与客户发生理赔纠纷被告
据裁判文书网去年9月公布的一则判决书,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曾与一公司客户发生理赔纠纷,最后被法院判决支付该客户理赔款29634元。
事情还要从一起车辆事故说起。
2019年3月,泽鑫汽运公司为名下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向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投保了多款保险产品,保险时间是自2019年3月7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
具体产品包括: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赔偿限额为31244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赔偿限额50000元;自燃损失险,赔偿限额312440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1000万元等等。
泽鑫汽运公司所投的以上险种均投保不计免赔率。依据合同约定,泽鑫汽运公司为上述保险产品按时交纳相应保费约2.07万元。
天有不测风云,为车辆及驾驶员投保保险产品,为的就是将来若不幸发生意外,能有一份保障。
2019年6月20日这天,意外不幸降临。驾驶员朱某驾驶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在莆永高速发生事故,与一小型客车碰撞,引起两车起火燃烧,小型客车司机不幸当场死亡。
事后,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型客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而驾驶员朱某负次要责任。
2019年9月,经有关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确认,涉案的泽鑫汽运公司车辆损坏扣残值后定损金额为4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42250元、车辆施救服务费37300元、车辆修理费5500元、沥青路损坏14080元、交通事故车辆清障费2400元。
损失金额及各项费用确认后,泽鑫汽运公司找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进行理赔。但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对泽鑫汽运公司主张的理赔款项不予认可,也不予赔偿。
最后,泽鑫汽运公司将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02
被判支付理赔款29634元
一审法院认为,泽鑫汽运公司与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泽鑫汽运依约交付了各投保险种的保险费,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法院指出,涉案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事故报废并定损为4.5万元,故修理费5500元不能在本案中理赔;涉案车辆只投保了驾驶员险,而没投保车上货物损失险,故货物损失42250元也不能在本案中理赔。
于是,法院确定本案理赔险种的范围为:沥青路损坏14080元、交通事故车辆清障费2400元、车辆施救服务费37300元。
一审法院依据证据分析认定,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数额为:(45000+14080+2400+37300元)×30%=29634元。
最后,一审法院判决: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支付泽鑫汽运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保险赔偿款29634元。
对于一审判决,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不服,并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依旧败诉,其诉求被二审法院驳回,并维持了原判。
03
被法院多次强制执行
事实上,文首的被列为被执行人并非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首次遭法院强制执行。
企查查显示,近年来,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已先后74次被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总金额高达2923.5万元。
平安财险是中国平安旗下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持有其股份比例为99.54%。
据中国平安年报显示,2021年,平安财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700.43亿元,同比下降5.5%。以原保险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产险是中国第二大财产保险公司。
2021年,平安财险实现承保利润51.36亿,同比增长145.7%;实现净利润161.92亿元,同比微增0.2%。
此前,据银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平安财险投诉量为1330件,环比增长13.00%,位居财产保险公司投诉量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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