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MONEY研究室·数字金融周报:最高法提高非法集资入罪标准;“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新规暂缓实施
一、【银行】
1.银保监会: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试点地区扩展为“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理财公司。【北京青年报】
2.“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新规暂缓实施!央行:技术原因
2月21日,央行网站发布公告称,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澎湃新闻】
3.霍学文卸任北京金融局局长,下一站或任北京银行董事长
2月22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的领导介绍页面出现更新,原本出现在党组书记、局长介绍栏的霍学文已替换为了李文红。据知情人士处获悉,霍学文将赴北京银行担任董事长一职,该项任命已在内部公布,而北京银行现任董事长张东宁到龄退休。霍学文自2018年11月北京金融局成立伊始,便担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负责该局全面工作,负责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1世纪经济报道】
4.新行长上任月余,江西银行首任董事长陈晓明因个人原因辞任
2月22日晚间,江西银行发布的《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显示,董事长陈晓明于2022年2月21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信,陈晓明因个人原因辞去江西银行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江西银行任何职务。资料显示,陈晓明也是江西银行成立后的第一位董事长,并在就任江西银行董事长期间,带领江西银行港股上市。【澎湃新闻】
5.厦门农商行撤回A股IPO申请
证监会日前披露的沪市主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已收到厦门农商银行撤回申请。针对此次撤回申请的原因,厦门农商银行对外回应称,主动调整上市计划,是基于股权优化目的,意在利用调整期着力梳理并优化股权,为下一步稳健发展和再次申请上市筑牢基础。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已有盛京银行、徽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广州农商行等多家中小银行曾提出撤回A股上市申请。【中证报】
6.上海银行被罚240万元,因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
2月23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一则罚单剑指上海银行。罚单信息显示,2015年3月至7月,该行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上海银保监局责令该行改正,并处罚款24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该行因多项事由被罚,包括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违规转让不符合不良资产认定标准的信贷资产、向不具备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等。【蓝鲸财经】
二、【消费金融】
1.消费金融公司债券发行放缓,密集“补血”与融资“降温”并存
消费金融行业正面临密集“补血”与融资“降温”并存的局面。招联消费金融、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等银行系公司获得股东增资。与此同时,消费金融也在拓宽融资渠道。但在另一方面,2021年消费金融行业整体通过公开市场发行ABS融资“降温”。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年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发行ABS融资112.67亿元,较2020年全年的123.65亿元减少8.88%。据了解,2021年四季度以来,多家消费金融公司上报监管审批的金融债尚未获得批复,而消费金融公司二级资本债也较少发行。【21世纪资管研究院】
2.海尔消费金融加速布局医美场景
连年来医美强监管成效日渐突显,医美场景消费理性化、经营合规化趋势已经逐渐明朗。正值开年,各家金融机构也纷纷为新的一年计划做好规划。近期新氧接手小贷牌照,各大消金、助贷机构纷纷对医美场景展现出格外关注。据观察,海尔消费金融对医美市场大举招兵买马,似乎将有重大举动。目前海尔消费金融分别在北京、天津、合肥、成都等多个一二线城市招聘医美专项的市场团队。岗位包括城市经理、以及驻点人员等。值得一提的是海尔消费金融在驻点销售岗招聘上,特别标注了关键词“度小满”。此举似乎是在向原“度小满”团队人员抛出橄榄枝。【中商网】
3.哈银消费金融去年投诉暴增340.54%
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2021年全省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据披露,哈银消费金融2021年的消费投诉量为163件,较上年同期的37件同比增幅达340.54%。哈银消费金融投诉量暴增,可能2019年成功引入百度旗下度小满金融成为战略投资者有关。记者注意到新股东入股后,哈银消费金融经历了高管换新,并开始加快线上化转型。【洞见财经】
4.京东白条内测白条来电服务:还款日前3天电话提醒
2月23日,据媒体报道,京东目前正在内测“白条来电”服务,开启该服务后,还款日前3天会有白条来电提醒,不再怕忘记还款。据官方页面介绍,“白条来电-还款提醒服务”开通后,将会在你当期账单还款日的前三天,以语音电话的形式向你在京东金融实名绑定的手机号发出提醒。【IT之家】
三、【金融科技】
1.3月起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 现行“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
备受关注的条码支付新规细则正式出炉,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用户可以自主选择继续使用还是申请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2月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称,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用户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服务不减、体验不变,赋码过程免费,并可享受更高效的交易对账等服务。同时,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中国经济网】
2.最高法提高非法集资入罪标准,不再区分自然人与单位犯罪处罚标准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作出重大修改与完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该《解释》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此外,修改后《解释》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再区分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处罚标准,适当提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入罪标准。【WEMONEY研究室】
3.广东新金交获批设立:由广东金交和广州金交整合设立
2月23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同意设立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设立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文件显示,新金交注册资本为1.47亿元。股权结构来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比17.445%、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3.356%、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3.356%、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7.445%、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7.445%、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占比0.953%。【环球网】
4.金融壹账通去年净亏损收窄至12.8亿,正筹划回归香港市场
2月25日,金融壹账通发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2021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同比增长25%;毛利润14.4亿元,同比增长16%;归属于股东的净亏损由13.54亿元收窄至12.82亿元。壹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望春在业绩电话会上表示,目前金融壹账通正在积极筹划回归香港市场。【WEMONEY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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