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原副总裁涉嫌内幕交易,妻子买卖合康新能盈利10万罚80万

公司研究室公司研究室2021-10-14 18:03 数字产业
四川证监局的公告显示,当事人陈宏在涉及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300048.SZ)股票的买卖上,存在内幕交易。

10月13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不仅揭开了一起内幕交易,也让美的集团原副总裁肖明光离职原因曝光。

四川证监局的公告显示,当事人陈宏在涉及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300048.SZ)股票的买卖上,存在内幕交易。

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3月,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000333.SZ)拟收购合康新能,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某波、合康新能叶某吾、范某等人参加了此次事宜的商洽、讨论。

2020年3月25日,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暖通”,为美的集团子公司)与合康新能原控股股东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叶某吾、刘某成签署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某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和叶某吾将合计持有的5574.73万股(占合康新能总股本的5%)合康新能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为本次交易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15个月。

上述交易完成后,美的暖通将控制合康新能23.73%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当日收市后,美的集团、合康新能分别发布了相关事宜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判定,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构成《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的重大事件。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信息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3月25日。

2020年3月23日,美的集团执委会表决通过对合康新能的收购方案,肖某光作为美的集团副总裁参加执委会表决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情时间不晚于2020年3月23日。陈宏系肖某光妻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于2020年3月25日7:58分,13:34分,14:33分有3次通话联系。

陈某媚系陈宏的堂姐,其证券账户由陈宏实际控制和使用,资金来源主要为肖某光、陈宏夫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宏于2020年3月25日14:35分开始通过电脑委托下单,分3笔共计买入15万股合康新能的股票,成交金额50.30万元。2020年6月2日至3日,该账户将15万股合康新能股票全部卖出,盈利10.57万元。

陈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陈宏处以80万元罚款。

美的集团2020年年报显示,肖某光系美的集团副总裁肖明光,任期自2019年3月22日至2021年9月25日。肖明光,男,硕士,2000年加入美的,曾任美的集团财务管理部副总监和经营管理部总监、美的电器审计监察部总监、美的电器董事、美的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美的集团2021年半年报显示,肖明光已离任。(公司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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