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个人信息全面“断直连”,多方博弈进行时

WEMONEY研究室刘双霞2021-07-08 20:40 数字产业
对银行、互联网巨头、三方数据平台、个人征信机构等有何影响?

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刘双霞

7月7日,WEMONEY研究室独家披露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给网络平台机构下发通知,要求网络平台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

据了解,上述通知下发对象主要是此前央行约谈的13家网络平台。不过,虽然通知仅下发给了上述头部平台,但监管逻辑是相同的。网络平台个人信息全面“断直连”对引流、助贷、联合贷、个人征信等业务以及产业链上的各方有何影响?

对引流助贷业务影响巨大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监管政策的用意还是在于:金融业务全部纳入监管,个人征信业务要持牌经营。

2021年4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腾讯、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参加了约谈。

这次约谈提到:网络平台要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营销宣传行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强监督并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金融业务合作等。

本次通知中,央行要求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以申请信息、身份信息、基础信息、个人画像评分信息等名义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

这意味着,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均受到影响。

“要么通过征信机构做,要么就别做。”一位机构人士表示,网络平台对用户的控制力减弱了,也就失去了相关收益。7月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点名指出,大型互联网平台导流收费6%-7%,推高了借贷成本。

“这个政策后续影响会比较大”,全联并购公会信用专委会常务副主任、研究员刘新海表示,个人数据的应用,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需要严监管,这是趋势,也是全球行业共识。个人征信机构是严监管的,各种流程都是要合规的,但是其它大数据风控公司都比较混乱,监管部门没法管。

此次个人信息断直连可以和此前的第三方支付断直连相类比,区别在于一个是资金流,一个是信息流。

此前,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是直连模式,但这种模式绕开了央行的清算系统,成为诈骗、转移赃款、套现获利等犯罪行为的“温床”。2017年,央行连发数文铁腕整治支付行业。其中,一个硬性要求是支付机构要断开与银行直连,必须通过合法清算机构完成清算。

“断直连”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可绕开监管直连商业银行,在多个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断直连"后,撤销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商业银行的备付金账户,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引入网联,搭建一个共有的、受中央银行监管的转接清算平台。

三方数据平台叫苦不迭

目前,虽然上述通知只下发给了13家网络平台,但从监管逻辑来看,针对的是整个行业。

7月8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出席活动时,在谈及垄断问题时也提到,对蚂蚁集团采取的措施也会推行到其他支付服务市场主体。

监管给出的个人信息合规路径为“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表示,如果这个通知是面向所有平台的话,那么以后金融机构只能通过征信机构获取相关个人信用信息。通过这种方式,有助于提高征信信息的规范化,改变当前直连情况下信息鱼龙混杂的局面。

“太突然了”、“懵圈”、“业务做不下去了”,对于上述监管政策,多家大数据风控平台人士叫苦不迭。

“这相当于网络平台、三方数据机构被收编了”,一位大数据风控从业者表示,以后网络平台得先把数据给征信机构,然后由征信机构给金融机构。助贷机构、导流平台等以后要么申请牌照,要么与征信机构合作,向后者交通道费。

“还有一种极端情况,就是网络平台助贷、导流业务时,不给金融机构信息,而是隐晦表达,通过我推荐的客户都是审核通过的,因为根据整改通知,我(网络平台)不能给你(金融机构)个人客户信息。”该人士指出。不过,这条路也是踩着监管红线。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针对联合贷、助贷等业务的监管不断加码,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

从技术层面,如何理解和实现个人信息的“断直连”,一位计算机从业者也给出了自己的理解。

该计算机专家解释,“可以理解成把个人信息传递给征信机构、再给个编码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通过编码从征信机构拿信息。编码可以理解为某种约定标识。网络机构跟金融机构一对一在征信机构租一个盒子:网络机构放名单,金融机构取名单,互不见面,断直连。”

“还有一种方式,网络平台也可以给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它采集的信息,但征信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信。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是:以后这种助贷业务不能网络平台说放贷就放贷,而是要走自己的风控。”该计算机专家进一步补充道。

利好个人征信机构

事实上,正如第三方支付断直连一样,个人信息的断直连也是各方利益博弈的一个过程。

在此过程中,牵扯互联网平台、三方数据平台、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个人征信机构等各利益攸关方。

多位银行从业者和分析人士认为,这个政策对于银行的影响并不大。李广子认为,对于银行、消金公司来说,风控一方面依托于自身积累的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可以从征信机构获取信息。

目前,我国持牌的个人征信机构包括政府主导的央行征信中心和两家市场化机构“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

业内普遍认为,这对于个人征信机构是极大的利好,未来个人征信机构强大之后,可以推出自己的信用评分和模型。

对于蚂蚁、腾讯、京东此类互联网巨头来讲,他们有更多的话语权。蚂蚁此前就披露,将申请设立个人征信公司,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一位金融分析人士指出,这其中就存在博弈空间。虽然此前蚂蚁旗下芝麻信用也是百行征信的股东之一,但是仅持股8%,因而其共享数据的动力不强,如果再申请个人征信牌照,大概率还会是国有企业控股,但是蚂蚁的持股比例应该会比较高,享有更多话语权。

不过,广大规模较小的大数据风控平台、三方机构相对比较弱势。

“个人征信机构的话语权更强了,三方数据机构不仅要交数据,还可能要交通道费。”另一位金融科技公司人士直言。

“对消金机构应该利好。”一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高管表示,还要看监管具体怎么划线,监管把哪些平台划归网络平台?持牌消费金融与银行之间的助贷业务算不算在其中?他认为,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应该还是算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刘新海指出,个人信息监管趋严,配套的基础设施、法制环境、数据确权和数字经济应用创新等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

另外,也有专家认为,个人征信机构对个人信息的征集也需要更多依据。一位小额信贷行业专家,新兴的大数据金融是一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创新,传统的金融征信系统不包括非金融交易数据。目前金融机构从各种渠道获取大数据是对金融征信信息的补充。如果要求银行只能从合法的征信机构获取大数据,可能要对现有征信体系进行创新,甚至修改征信法,否则征信机构缺少收集和提供非金融征信信息的依据。

多位业界人士表示,仍需等待更多监管细则再采取应对措施。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具体管理办法短期不会出台,或会配合个人征信牌照下发同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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